城理教务[2021]第71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到期开展结题检查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的处理。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材料检查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布结果。学校审核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处理。
三、提交材料
项目类别 | 项目阶段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到期结题的省、校级项目 | 中期 | 1.《学校中期检查表》(学院自行组织检查,并留档备查) | 1.机关部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2.到期结题的省级项目: ①本次按照校内结题要求验收; ②11月需再按照省厅要求结题验收。 3.结题的资料扫描后(PDF版)上传到项目系统里,扫描件里需有相关教师签名和学院章,无需再提交纸质版。 4.附件1中未显示项目编码的项目,请于10月22日前将项目重新录入系统,形成项目编码。 |
结题 | 1.《学校结题验收表》,教改项目需附《结题报告》 2.研究成果(按照装订要求排版) |
学院汇总结题情况,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含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2)。 |
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周五)前组织项目负责人将结题的资料上传到项目系统(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引见附件3)。各单位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名盖章后交到教务处,电子版发到邮箱hgjyk02@163.com。
四、其他
《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结题项目成果装订要求等(部分内容有更新),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jwc-zlgc.gc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园,电话:36903322。
附件:
附件1:2021年质量工程检查验收范围(新).xlsx
附件2: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结题资料上传项目系统操作指引.docx
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