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孙园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次数:121

关于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116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此次需参加质量工程验收的项目共20个,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4位。要求选择专家应注意针对性,结题专家的工作背景、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并组织专家按项目建设质量高低对参与项目进行排序。

    三、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要求

12月27日前

学院自查

1.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登记表(附件2)、佐证材料

2.专家结项评定意见不可过于简略或明显不具参考意义的项目

提交最终版验收材料到教务处

1.登记表:纸质版签名盖章,一式两份;

2.汇总表:纸质版签名盖章,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需整理成PDF文档。

以上三个文件均需将电子版发到邮箱hgjyk02@163.com

12月28日-31日

学校评审

——

待定

验收结果公示

——

待定

系统填报

等省级通知下发后,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园,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2018年立项).xlsx

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

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