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116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此次需参加质量工程验收的项目共20个,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4位。要求选择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结题专家的工作背景、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并组织专家按项目建设质量高低对参与项目进行排序。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要求 |
12月27日前 | 学院自查 | 1.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登记表(附件2)、佐证材料; 2.专家结项评定意见不可过于简略或明显不具参考意义的项目。 |
提交最终版验收材料到教务处 | 1.登记表:纸质版签名盖章,一式两份; 2.汇总表:纸质版签名盖章,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需整理成PDF文档。 以上三个文件均需将电子版发到邮箱hgjyk02@163.com。 |
12月28日-31日 | 学校评审 | —— |
待定 | 验收结果公示 | —— |
待定 | 系统填报 | 等省级通知下发后,将另行通知 |
联系人:孙园,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2018年立项).xlsx
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
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