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理教务[2022]100号
各学院、机关部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厅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省厅通知,我校征集省质量工程项目类别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个类别。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本年度学校获得推荐限额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8项,其他项目5项。各单位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其他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项。超出推荐数量的,不予评审。
(二)申报项目应从已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推荐,必须是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的、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的项目。
(三)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依托的主要专业应为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工商管理)。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近3年来(自2019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级项目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2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
项目负责人围绕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方案等撰写项目申报书,由学院审核、排序推荐,并将申报书(见附件2)上传学校项目系统(http://jwc-xmgl.gcu.edu.cn/)。
(二)校内遴选
教务处对项目申报书初审、组织校内外专家遴选推荐省级项目,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往年各学院省级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评审项目管理建设的指标之一。
(三)网上填报。经学校公示后的省质量工程推荐申报项目,须将项目信息录入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一)10月12日24点前各学院需完成系统申报审核工作,逾期将不予补报。
(二)10月13日前各学院需将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电子版发到邮箱hgjyk02@163.com。
联系人:孙园,电话:36903322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书.zip
附件3: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