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第一次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28   浏览次数: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附件1)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首次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验收范围

(一)已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1)

(二)到期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2)

二、   已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将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验收工作,通过验收者获得认定为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

(一)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整理成果实证材料。

(二)校外专家评审。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校外专家数不能少于校内结题专家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6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签署好财务部门章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附件3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

(四)项目负责人将完成各部门审核意见的项目验收表(PDF格式)录入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并把项目验收表、成果佐证材料(PDF格式)提交教务处。以上材料将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展示。

(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验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三、到期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一)检查要求

项目类别

项目阶段

检查形式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

备注

校级

中期

学院评审

(3-5位专家)、陈述答辩

《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6月23日(周二)

6月3日提交工作安排表(附件4)

结题

1.《结题验收表》(一式两份);

2.研究成果(一套);

3.教改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一份)

各部处项目的评审由教务处组织

 

学院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5)

省级

中期

学校评审、

陈述答辩

《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结题

1.《结题验收表》(一式两份);

2. 研究成果(一套);

3.教改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一份)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同质电子版。

(二)其他

1.到期结题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2),要求先经过不少于两位校外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校外专家意见作为结题材料备查。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学研究”下载,不随通知下发。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36903021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

2. 本次检查验收范围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

5.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2015-096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5年度检查验收范围(2015.6).xls

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xls

附件5: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