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附件1)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首次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验收范围
(一)已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1)
(二)到期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2)
二、 已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该类项目将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验收工作,通过验收者获得认定为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
(一)材料准备。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整理成果实证材料。
(二)校外专家评审。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校外专家数不能少于校内结题专家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6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签署好财务部门章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附件3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
(四)项目负责人将完成各部门审核意见的项目验收表(PDF格式)录入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并把项目验收表、成果佐证材料(PDF格式)提交教务处。以上材料将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站展示。
(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验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三、到期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一)检查要求
项目类别 | 项目阶段 | 检查形式 | 提交材料 | 提交时间 | 备注 |
校级 | 中期 | 学院评审 (3-5位专家)、陈述答辩 | 《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 6月23日(周二) | 6月3日提交工作安排表(附件4) |
结题 | 1.《结题验收表》(一式两份); 2.研究成果(一套); 3.教改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一份) | 各部处项目的评审由教务处组织 |
| 学院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5) |
省级 | 中期 | 学校评审、 陈述答辩 | 《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 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
结题 | 1.《结题验收表》(一式两份); 2. 研究成果(一套); 3.教改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一份) |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同质电子版。
(二)其他
1.到期结题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附表2),要求先经过不少于两位校外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校外专家意见作为结题材料备查。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学研究”下载,不随通知下发。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36903021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
2. 本次检查验收范围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
5.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2015-096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5年度检查验收范围(2015.6).xls
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xls
附件5: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