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继续完善国家、省、校、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体系,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畴
本年度拟建设以下类别质量工程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另发文通知):
(一)专业类建设项目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课程类建设项目
专业核心课程群、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重点支持人文社科教材)
(三)实践教学类项目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四)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五)教学改革项目
教学改革项目包含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和学院自主建设项目。学校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教学改革:
1. 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教学融合
2. 构建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包含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等)
3. 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库
4. 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
5. 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学校重点支持项目不占用学院申报限额;学院自建项目不得超过申报限额的1/2。
二、申报要求
申请者一般应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作为负责人承担各类项目仍未结题的,本年度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申请者可以申请多类项目,但每类项目只能申请一个;其他申报条件参照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三、立项程序
(一)整体规划
学院围绕“十三五”规划及教学改革重点,把握质量工程项目体系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关系,整体规划2016年建设项目(附件2)。
(二)限额推荐
学校采用因素分配法,将近年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情况、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等因素纳入考核范畴,确定各单位推荐限额(附件1)。
(三)择优遴选
各单位限额内推荐项目,学校择优遴选、立项建设。
四、其他事项
(一)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是质量工程建设成果验收的重要基础,关系到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成果的申报,项目建设成效将作为今后学院质量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请各学院合理规划、精心设计。
(二)学院应加强推进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调动广大一线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
五、提交材料
1.2016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2,一式1份),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
2.2016年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3.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需提交支撑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 36903021
附件:
1.
附件1:2016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2.
附件2: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