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验收]关于组织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15   浏览次数:22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工作,根据通知要求(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2014年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现已在学校内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在2015年度省级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的项目。

(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与旧版有区别),并提供详实成果实证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周二)前将附件3纸质版(已有旧版省项目验收登记表的,提交复印件,原件由项目组保留扫描上传系统;无填写省项目验收登记表的,需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项目组于12月7日(周三)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填报验收项目材料。

三、其他

(一)各学院对本次验收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验收结果将计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与学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资源配置、学校社会声誉、社会地位密切相关,项目组应以高度责任感高质量地完成结题工作。

(二)本年度验收的2015年度省级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需准备完毕验收材料,留待下一次省级项目验收工作中使用。

 

联系人:冯慧雅   电话: 3690302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6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待批稿 以此为准).doc

2. 2016年11-12月省项目验收项目.xls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