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华广教务[2016]第57号),学校组织开展了 “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审核,现批准立项建设一批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合理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 专业类项目5个
2. 专业核心课程群1个(机械工程专业)
3. 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
4. 精品教材12本
5. 实践类项目2个(物流工程实践教学基地、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6. 教学团队1个(计算机工程学院)
7.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7个,其中综合类项目4个,一般类项目34个,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9个。
学校为激发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活力,本年度放开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数额限制,立项数较去年增加了一倍多。教师教改单项项目约占60%,综合类项目(含实践教学类、专业类等)占比不足10%,仍存在项目零散化、未成体系的情况。另外,入校三年内的教师承担研究比例不足22%,超过一半项目为入校五年的教师主持,新进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二、实施方式
(一)教务处统筹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及校内财政拨款,并依据学院2016年度质量工程管理情况,确定2017年度各学院资助经费,采取整体打包方式下拨,学院按照“集中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自主制定分配方案并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加强对各学院质量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对于整体实施良好、成效明显的学院足额拨付经费;对于实施不力、进度缓慢、缺乏实效的学院将削减经费。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所在单位是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项目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及资助经费的考核依据。
(二)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中止或延期,如出现该情况,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冯慧雅 联系电话: 36903021
附件:
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附件:2017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