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领导组、教务处统筹确定了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类)(附件),现下达(详见附件)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下达专项资金范围包括: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2016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二、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编制经费使用计划(见附件附表3),按照列支方案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项目考核,报送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教务处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于4月12日(周三)前将附件中的附表2、附表3纸质版、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冯慧雅,电话:36903021。
附件:
2017年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xls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