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理教务[2023]第144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到期需开展结题验收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答辩形式不限。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的材料审核各项目完成情况,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的处理。
(三)公布结果。学校审核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处理,并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三、提交材料
项目类别 | 项目阶段 | 准备材料 | 备注 |
到期结题的省级、 校级项目 | 中期 | 《学校中期检查表》 | 学院自行组织检查,资料留档备查 |
结题 | 1.项目负责人: ①《学校结题验收表》,教改项目需附《结题报告》 ②《研究成果》(按照模板要求排版) ③《省级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 2.学院: 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与《成果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 | 1.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2.到期结题的省级项目: ①本次按照校内结题要求验收; ②同时按照2022年省厅要求预结题验收。 3.将结题的资料扫描件(PDF版)上传到项目系统,扫描件里须有相关教师签名和学院公章,无需提交纸质版。 |
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将结题的资料上传到项目系统,完成系统审核(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引见附件4),再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名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可编辑版发到邮箱hgjyk02163.com。
四、其他
《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含《结题报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项目研究成果(模板)》等,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jwc-zlgc.gc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园,电话:36903322。
附件:
1.2023年质量工程检查验收范围
2.省级项目验收登记表
3.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4.教研项目系统结题操作指引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3]144号.zip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