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校级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5]47号
各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5〕17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教师填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并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现将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立项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项目78项(见附件),其中: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33项;
2.产教融合班2项;
3.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3项;
4.校企联合实验室5项;
5.课程教研室7项;
6.教材建设项目23项;
7.专业群建设4项;
8.现代产业学院1项。
二、项目经费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已划拨经费;
2.教材建设项目,项目组应在今年内在教研系统提交签署后的合同,方能获得资助经费;
3.其余类别项目的经费已拨付至各项目负责人名下,2025年9月前应全部使用完毕。剩余经费划拨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已使用完毕的经费明细,对照申报书完成内容、进度,以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说明,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章;
4.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及校内人员酬金支出。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单位是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项目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及资助经费的考核依据。
2.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中止或延期,如出现该情况,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冯慧雅、廖玲玲,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