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5]第 61 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到期需开展结题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答辩汇报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各个项目的验收要求(见附件2),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每个项目都需要提交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案例。
(二)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的材料审核各项目完成情况,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中止项目的处理。
三、提交材料
(一)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阶段 | 准备材料 | 备注 |
中期 | 中期检查表 | 学院自行组织检查,资料留档备查 |
结题 | 1.项目负责人: ①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 ②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成果(按照模板要求排版)(见附件4) ③具有代表性的质量工程教学案例(见附件5) 2.学院: 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与成果统计汇总表(见附件6) | 1.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2.将结题的资料扫描件(PDF版)上传到项目系统,扫描件里须有相关教师签名和学院公章,无需提交纸质版。 |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
1.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验收书(附件7);
2.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建设成果对照表(附件8);
3.体现课程思政教学理念的新的教学大纲、教案等;
4.3-5项具有代表性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附件9);
5.与教学案例相对应的2-3个教学微视频(8-10分钟),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出境);
6.项目其他建设成果。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组织项目负责人将结题的资料上传到项目系统,完成系统审核(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引见附件10),再统一将“盖章版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发送到邮箱hgjyk02@163.com。
四、其他
各类表格模板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jwc-zlgc.gc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慧雅、廖玲玲,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1.2025年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验收范围
2.项目验收要求
3.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
4.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成果
5.质量工程教学案例
6.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7.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验收书
8.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建设成果对照表
9.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案例
10.教研项目系统结题操作指引
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5月29日